市政協金永委員:
感謝您對我單位工作的支持,現將您提出的《關於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設的建議》答複如下:
一、為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設,建立移動執法記錄、移動執法終端等係統,實現源頭錄入、移動核錄、現場處置等功能。目前,我單位已將購買執法記錄儀等裝備列入2023年度財政預算。
二、我單位於今年初起草並經市人民政府十九屆第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圖們市城市管理規範化標準(試行)》。標準正式施行後,我市“智慧城管”平台已參照該標準派遣部件、事件類工單60件,處置結果符合結案標準50件。
下一步,我單位將以智慧化為目標,持續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設,推動城市管理由“數字化”向“智慧化”轉變,提升我市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現代化。